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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我做律师的第一年 作者:林亚妮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18-01-28 19:45:00 * 浏览: 184
    时光荏苒,2017年就在指间慢慢流逝了。回首过去的一年,作为一名刚执业的青年律师,我真是感触良多。
    2017年1月18日,我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律师执业证。这对我而言,既有兴奋,又有焦虑。兴奋的是经过一年实习律师的考核,我终于跨过了实习律师与执业律师的门槛,正式成为了一名执业律师。但是更多的是随之而来的焦虑。焦虑的是作为一个新手律师案源如何开拓获取。这无疑是一个难题。因此,在没有案源的情况下,我选择做一名授薪律师,最起码能保证每个月都有固定的收入,维持基本的正常生活。同时,我也能在办理不同的案件中不断学习,为日后独立执业积累经验。
    我认为,对刚执业的律师而言,先在民商事领域进行尝试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因为这类案件相比较于其他的刑事、行政案件,案件数量多,来源广泛,复杂情况少,压力小,也比较容易做出口碑与名气。当然,如果在担任实习律师期间,就已经深入接触并办理过刑事、行政案件或者是在专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的律所,那就另当别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一直处理同一类型的案件。这也是导致我后来转所的关键因素。在律师执业初期,多接触各方面律师实务是有必要的。通过对各个领域的了解,可以挖掘出自身对某一个领域的擅长和热爱,从而走专业化的律师发展道路。
    在这一年中,我基本上接触的是民商事领域的案件。2017年8月份之前,我在原来的律所里负责的都是来自于同一法顾单位的同一类型的民间借贷案件。我认为这对于增长律师执业知识、提升律师执业技能帮助不大。为寻求更好的发展,我选择了转所,于2017年8月进入了浙江近远律师事务所。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慢慢的接触其他的案件类型,比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合同买卖纠纷、抚养费纠纷等等。这使我对于如何处理其他类似情况的案件都有了更充分的准备。
    2017年,我一共办理了40起案件,其中办结21件,19件仍在办理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曾有当事人前来咨询破产案件中商品房定金协议购房者能否要求破产公司继续履行,然而我却回答不出。作为一名青年律师,由于自身的知识储备不足,必然会面临当事人来咨询而自己却回答不出的情况。一旦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首先,通过查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对案件的涉及的问题和争议点做深入的研究;其次,可以向律所内的资深前辈虚心求教,与其他同事开展讨论,归纳总结各方观点;最后,发现自己确实不能胜任,为其引荐本所内对该案件颇有研究的资深律师。我就是通过以上方式的综合运用,为当事人解答了问题。
    以上即是粗浅的第一年执业心得分享,我的律师执业之路才刚刚开启,尚需不断学习和锻炼。逆水行舟,不进则退。2018年,我会继续前进的脚步,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